清盤
我們可為債權人及公司擔任清盤人,我們的經驗可以幫助客戶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和時間在研究清盤程序。
公司股東可在公司有償債能力的情況下申請自願清盤。如公司以這種型式解散,公司董事須發出有償債能力證明書並須得到大部份董事簽署(如有多於兩名董事)。此外,董事必須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並通過自動清盤的決議,委任清盤人和給予清盤人以現金或實物分配資產的權力。.
債權人自願清盤相比股東自願清盤昂貴及複雜,通常適用於無償債能力的公司。首先,被清盤公司需準備一份資產負債表(需列出債權人名單,並估計其權 益)。然後,董事需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通過清盤決議及委任清盤人。在同一天,董事需與債權人召開另一次會議審議有關執行資產負債表及委任清盤人的事宜。如 債權人與股東任命的清盤人不同,債權人則需作出清盤人的選擇。
本公司提供免費初步諮詢及評估服務。經初步諮詢及評估後,按貴公司之實際情況、要求及所需服務而建議收費。